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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本站由山西专业律师打造,旨在推广一种全新的法律服务方式。打破传统律师大杂烩的服务方式,引入一个律师只服务于其精通的几个专业,为当事人高质量的办好每一个案件,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。

本 站 律 师

您好陈杰,1969年出生,1990年毕业于山西医科大学,工作后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,在山西大学法学院学习后通过了国家首届司法考试,取得了律师执照。先后在山西成诚律师事务所、山西真强律师事务所执业。2004年合伙创办了山西东奥律师事务所,任副主任律师。

联系电话:13754839528,0351-2169875

服 务 内 容
为患者维权;做医院的法律顾问、医疗风险防范、处理医患纠纷。
服 务 范 围
  • 患方医疗法律事务:

  • 医疗纠纷法律咨询

  • 参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

  • 医疗赔偿纠纷谈判

  • 和解协议的起草或审议

  • 谈判失败后医疗事故赔偿诉讼

  • 启动并参与医疗差错司法鉴定

  •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侵权赔偿诉讼

  • 院方医疗法律服务:

  • 医疗风险防范措施制定

  • 如何降低风险的员工培训

  • 医疗纠纷调解

  • 参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

  • 医疗纠纷诉讼的应诉

 

患方在纠纷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:

⑴对疑似输液、输血、注射、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,应立即会同医方一起对“现场实物”进行封存并提请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;

⑵对某些死亡原因不明的案件应在48小时之内提出尸体解剖申请;

⑶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,为防止证据灭失或得到其他上级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佐证,应立即转院;

⑷收集门、急诊、住院病史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其它书证;

⑸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(加盖医院章并注明复制页数)并封存主、客观病史;

⑹及时向公证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证据保全、调取申请。

⑺及时找寻同病房病友及其陪侍人等非与患方有利害关系的现场证人,索要联系方式。

 

 

 

律师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条件:

⑴是否有证据证明双方发生医患关系;

⑵患方是否有发生人身损害的结果;

⑶是否给患方造成了经济损失;

⑷医方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违法、违规之处;

⑸医方行为与患方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;

⑹是否已过诉讼时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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